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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防法》解读:地位与待遇明确


作者: 发布于:2020/12/30 12:28:14 点击量:

12月26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防法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根据中央军委法制局负责人介绍,此次修订共修改54条、增加6条、删除3条,调整了第四章、第五章的章名,修订后的国防法共12章、73条。

新闻通稿说得比较笼统。总的来说,修改挺大的。符合了大多数人对于这部法律修改的预期。

《国防法》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84号令公布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到现在《国防法》的颁布实施,已经23年。

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》修正。

这是这部法律的第二次修正。这一次修正,亮点颇多。作为军人和退役军人,最为关注的恐怕就是对待遇问题的明确了!这些年,对军人的尊崇说得比较多,讲得也比较多。是一个高频词。

凭心而论,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,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,全社会也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氛围。

比如,我们看到过去总是做不好的军人优先的问题,现在基本上都落实到位了。还有挂“光荣之家”,也基本上挂到位了。特别是,前几天,又有了《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》,把送喜报这事儿进行了明确和规范。为什么前面说,基本落实了呢?

因为,总体上是做到做好了,但也有极个别的没有做好,还有一个军人和军属不满意。

经历过的人都知道,这一切,有多么的来之不易。也只有经历过的人,才知道,这是一项多大、多复杂的工程。而要巩固这些成果,让没有做好的部分做好,唯一的手段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把责任和义务确定下来。让这一切,上升到法律的高度。

退役军人保障法》即将实施,为退役军人的安置和各项权益的维护提供了遵循和依据。

我们所知道的新的《兵役法》也在路上了。

《国防法》的修正,是完善系列法规的重要一环。

今天,我们就来讲一讲,《国防法》中的军人待遇问题。

仔细对照《国防法》第七条修改部分会发现,过去的“保护”军人的合法权益,变成了“保障”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。

“保护”和“保障”一字之差,能从中看出理念的巨大变化。

仅从字面解读——“保护”有着确保和维护的意思,是保和护。

而“保障”,则更多的体现了责任和职责在里面。

一字之差,份量和意义都不一样。

紧接着,我们看到,“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”改成了“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”。

这里又加上了“军人的地位”。为什前一段,我们看到,还有一部法律也在路上了。那就是制定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》。

这是一部专门为了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而制定的法律。

会对现役军人的地位和权益的保障和维护作出具体规定。

退役了,有《退役军人保障法》管,现役的,有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》管。

这样,就实现了无缝连接。权益保障这一块儿,就齐活、完整了。

只要真正做到了,“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”也就落到了实处。

我们知道,一个人的地位,往往是和待遇挂钩的。

这个待遇,可以分为两种——

一是政治待遇。

二是经济待遇。

作为军人和退役军人来说,政治待遇,落到点上就是看荣誉制度有没有落实和执行?

这一点,《国防法》里也有体现:“国家建立军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”。

经济待遇呢,就更好理解了——

要看军人有没有钱,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?

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,不能让自己和家人生活体面,尊崇也只是一句空话。

毕竟一文钱能够难倒一个英雄汉。

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。

当时,要求“军队要忍耐”。那个年代的军人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。

也留下了鲜明的时代记忆。比如,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——

你下你的海呦, 我淌我的河,

你坐你的车, 我爬我的坡。

既然是来从军呦, 既然是来报国,

当兵的爬冰卧雪算什么。

什么也不说, 胸中有团火,

一棵滚烫的心哪, 暖得这钢枪热。

什么也不说, 胸中有团火,

一棵滚烫的心哪, 暖得这钢枪热。

你喝你的酒呦, 我嚼我的馍,

你有儿女情, 我有相思歌。

只要是父老兄妹, 欢歌笑语多,

当兵的吃苦受累算什么。

什么也不说, 祖国知道我,

一棵博大的心哪, 愿天下都快乐。

老一点的军人,都唱过这首歌。

新《国防法》中,“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”改成了“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崇”,同样是一字之差。

尊重是尊敬和重视的意思。

尊崇是尊重、崇拜的意思。

用意明显,就是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都崇拜的人。

特别是,要成为青年人的榜样。

让参军成为青年人的第一选择。

回过头来看,由于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等几场大仗,新中国成立以后,军人的地位在社会上极高。

不要说参军入伍比当干部要光荣,普通的青年就是能弄到一套军装穿,那也是一件极其光荣的事情。

改革开放以后,随着国家战备重心的转移,军人的地位出现了直线下滑。

因此,要想做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,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。

涉及到方方面面。

既有制度建设,也有文化氛围的营造的问题去破解。

说到这里,就不得不提一点,那就是——

工资!

八九十年代,一直到2009年以前,军人的工资待遇都不高。

甚至处于整体收入中,中偏下的一个水平的。

所以,那个时候,流行一句话:穷当兵的。

那时候,当兵就意味着穷,意味着没有钱。

最近十年,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,军人的工资待遇逐渐赶超,渐渐进入了一个相对中等偏上的收入水平(以各地平均工资水平为参考)。

这也成为军人社会地位提升的一个重要保障。

当然,也仍有一些战友觉得工资与地方相比不够高,差距没有拉大。

这当然是一种现实情况。

但另一种现实是,很多战友转业回到地方后,都发现工资降了不少。

这也是必须正视的现实。

这些年来,军人工资像地方公务员一样定期增长的呼声一直存在。

这是军人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化、常态化的关键。

而相信,随着新修正的《国防法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,官兵的这一呼声也将变成现实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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